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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中國時報 2007.08.04 
製造軍火精密機具 違法輸北韓
吳南山、陳志賢/綜合報導

    華悅公司將可用於製造軍事武器、槍彈外殼的精密機具及工業電腦等,虛報銷往大陸卻直接銷往北韓,經海外情報處會同調查局所破獲,這是國內第二起反武器擴散案,涉及台灣與限制國的軍事交易案,備受國際矚目。

    我政府為配合國際出口管制規範及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二○○五年七月第一六九五號決議,針對北韓試射飛彈採取貿易制裁;由經濟部國貿局實施「輸往北韓及伊朗之敏感性貨品清單」,去年五月份公告共有四百多項不得輸往北韓及伊朗,並從六月一日生效。

    調查發現,華悅公司與北韓貿易已經長達十年,最近一年內向台北縣及台中縣某公司,採購可製造武器,如砲管、飛彈零組件的電腦工作組件、精密工業用機具、磨銳機等,總價值約一千多萬元,先後分十四次報關出口至大陸等地,實際是直接空運到北韓,或以海運方式透過大陸銷往北韓。

    而這些機具、電腦,屬於經濟部公告實施的「輸往北韓及伊朗之敏感性貨品清單」,而且未向國貿局申請戰略性高科技貨品(簡稱SHTC)輸出許可證。海調處人員經比對標記及貨櫃號碼、件數、重量及出口船名,證實已由華悅公司直接出口到北韓。

    海調處於是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張書華指揮偵辦,約談到華悅公司董事長劉克華、實際負責人劉振憶、業務經理劉東榮及相關人員十餘人,證實劉振憶曾多次與北韓貿易官員、代表會面,並掌握會面的照片。

    相關人員發現,北韓國家官方機構的採購人員,去年曾經由大陸來台採購,而北韓國營單位的主管,去年也曾到台北訪問。海調處依違反貿易法第十三條、廿一條等規定,將全案移送法辦。

    另名在台灣經商的伊朗籍商人夏摩森,因未經申請即擅自出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「數值控制鑽床機械」到伊朗,遭調查局查獲,依貿易法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;檢方認為夏摩森坦承犯罪,給予緩起訴,要求夏某繳付罰金二萬元給國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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